各拟投标人:
现对**开发【2024】021号**湾石湖作业区7#—9#泊位项目涉海相关专题外业调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需涵盖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项目”,修改为:“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需涵盖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或生态相关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及其他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技术因素评分第1-4条第(2)款,删除“如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技术因素评分第2-5条,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ISO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企业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每提供一类证书或制度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件,或提供企业内部相关制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2日上午09:00。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59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