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动办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建议的公告
省国动办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
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公开征集
社会意见建议的公告
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公开征集
社会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5:36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地方立法时效性,****办公室正在对我办起草实施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集中清理工作。为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将清理工作涉及的法规目录****办公室官网上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如您认为目录所列法规中存在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滞后于社会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
致函地址:**市**路**1****规划处
邮编:210013
电子邮箱:****@163.com
****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专项清理法规目录
专项清理法规目录
1.**省实施《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999年1月29日**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16日**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改
2008年7月24日**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改
2017年6月3日**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改
2021年5月27日**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次修改
2.**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2016年9月30日**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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