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名****公司的来文《关于请求再次调整**名辰小区项目园林绿化平面图的申请》,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拟调整园林绿化平面图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依法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园林绿化规划调整:
1.原方案绿地率指标为35.01%,现方案绿地率为35.01%,满足原批准的绿化规划设计指标。
2.消防路径调整:原方案做了一圈消防环路,调整后方案在消防路尽端设置15*15米的消防回车场,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3.优化中轴景观:现方案优化了中轴景观布局,****中心轴线关系,强调迎宾感和序列感,在中轴尽头节点上还增加景观廊架,提供户外休闲观景空间,并通过带状绿化、阵列树阵、跌级水景、对景景墙等元素强调中轴景观的品质。
4.优化景观园路:现方案优化了景观园路走向,以求在园林中实现移步异景的效果。
5.现方案水景区域保持跟原方案一致。
二、公示相关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政府门户网、**名辰小区项目施工现场。
(三)书面意见相关要求:
1.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书面意见请详细说明您的异议和修改意见并说明事实及理由;
3.您的签章及提出书面意见的时间;
4.如不按规定或超过公示时间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776-****175
通信地址:**县八达镇**路**一巷009号
邮 编:5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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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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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辰小区项目拟再次调整园林绿化平面图的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就**名辰小区项目拟再次调整园林绿化平面图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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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内容
**名辰小区项目拟再次调整园林绿化平面图
三、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听证地点:****四楼会议室
五、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
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认人选。本次**名辰小区项目拟再次调整园林绿化平面图审定事宜及相关利益关系的公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名额:申请非部门陈述人由给予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述陈述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三)非部门陈述人名额为不超过15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15人时,由听证机构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六、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8月22日18:00时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资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名辰小区项目拟再次调整园林绿化平面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进行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八达镇**路**一巷009号
联系电话:0776-****175
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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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