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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的《关于报审**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440224-04-01-27967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石塘镇石塘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中心,建筑面积1321平方米;新****中心楼,建筑面积401.42平方米;对闲置电影院升级改造为****中心;****广场建设8****商铺;红色研学教育点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及石塘村绿化美化亮化配套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982.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48万元,预备费用9.7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九、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县农业农村局资金下达文件(仁农农〔2024〕4号)、县财政局、******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1.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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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8〕266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3.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