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张村乡红****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张村乡红****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 | 项 | 1 | 5.3043 |
五、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地址为****(江****广场南区三村27栋4楼)。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会议室(江****广场南区三村27栋4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00秒;****会议室(江****广场南区三村27栋4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0-****758
传真:/
地址:江****广场南区三村27栋4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59****7515(267515)
传真:/
地址:**市张村乡
3、监督机构名称:****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