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220kV系统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发电项目220kV系统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5日
5.开标日期:2024年8月14日
6.评标日期:2024年8月14日-8月15日
二、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瑞****公司
投标报价:****6358元
三、公示期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0155,地址:****10****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2.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3.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淮河能源采购网(http://www.****.com/)、(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 址:******林场路67号
电 话:0554-****2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507室
联系人:曹志强、蒋伟
电 话:0551-****9547/186****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