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228MA01942Q31 | **市**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765(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 ****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市大气考核点及重点区域加密监测延续服务 服务范围:**市大气考核点及重点区域加密监测延续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拟对60个大气自动监测微站进行部件更新,并延续数据服务2年。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 |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与评标费组成,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计取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评标费用按实计取(另行计取税金)。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形式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最高上限% | 最高上限 | |
1 |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 | 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
2 | 100万元—500万元(含)元部分 | 0.4 | |
3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3 | |
4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 | 0.2 | |
5 | 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 0.1 |
计代理费2072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锡澄路166号
联系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大桥北路26号4楼
联系人:雷庆
联系电话:189****6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庆
电话:189****611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市大气考核点及重点区域加密监测延续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