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示范区****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16 18:23:18.0
联系人: 潘柏铭
联系电话: 131****2055
截止时间: 2024-08-19 19:00:00
**兵****集团****公司承建的 ****和充电桩建设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室外配套铺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和充电桩建设项目,位于**市伊滨区孝文大道和**路交又口东北角,****广场、地下为停车、配套商业、人防相结合的三层地下建筑。负三层、负二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负一层主要功能为商业及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楼梯出入口及汽车坡道。该工程建成后,将成为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停车“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2985.61㎡,占地面积约25.8亩;总高:15.9m,标准层高3.9m,地下三层,局部地上一层。本工程为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基基础等级甲级,结构形式:基础采用筏板+下柱墩,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防水等级:地上Ⅱ级,地下一级。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涉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中所有铺装工程施工(含1石材透水砖、垫层侧石、级配碎石、雕塑台等所有工作内容;2下沉广场楼梯、地面石材,墙面保温石材干挂;3垃圾桶、健身器材特色坐凳;4地面土方夯实和地下室一切扩大石材铺装)。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室外配套铺装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分包人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