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机械(**)**县综合物流园项目钢结构工程1#、2#、5#厂房钢构件运输标段1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县综合物流园项目钢结构工程1#、2#、5#厂房钢构件运输”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县综合物流园项目钢结构工程1#、2#、5#厂房钢构件运输。
招标编号: ****
二、招标人:****。
1、工程概况:1#/2#厂房建筑面积为7168m2,5#厂房建筑面积为5992m2,总重量约620t,项目地点位于**县;本次招标范围为1#、2#、5#厂房钢构件运输,详见清单。
2、采购内容: 钢构件运输,估算金额 67580.00 元,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询价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
4、其它要求: / ;
5、****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cg.****.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六、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4 年8月16日至 2024年8月21日 19: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元(¥: 1000 .00 )。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报价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8月 21日 19时 00 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按照要求报价,并上传需要的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报价,请务必悉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经开区锦绣大道8号 。
联系人: 陈志强 ,电话: 176****3637 。
地址:**省**市**路与**路**安建国际大厦。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55****55717,电子邮箱: /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省**市**路与**路**安建国际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51-****0701。
4、公告发布网址:
****集团招采平台:https://cg.****.cn/
十、其他事项
10.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10.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除税价,并将除税价作为评标价。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5****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