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澄清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县城乡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问题:本项目污水管径多少米
回复:本项目污水主管网含**、提升及改造工作,和配套建设入户接户管及检查井等污水收集附属设施,**及改造座化粪池(含户厕改造)等,具体由设计图纸体现。
2、问题:招标文件P20页项号48“(9)…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一旦发现在**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行政区域内有1个以上(含1个)在建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回复: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 ,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P56页项号11“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要求”为空缺,请确认!
回复: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问题:招标文件P81页4.2.3,P82页6.2.2,P14页项号23(1)、P65页五、1“…②最终监理服务费包含全过程各阶段中产生的费用,没有附加工作的酬金及其他服务费…”,P88页9.2(20)“…无附加工作酬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P77页2.1.2(16)“…聘请专业造价人员…”。
回复:监理单位应有能力履行项目监理职责,不再单独要求。****监理部人员兼任,兼任人员需满足专业造价人员相关要求。
6、问题:招标文件P56页评标办法项号11、2、b“…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 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与P79页2.3.4“…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人民币 3 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人民币 1 万元的违约金…”,前后不一致。请代理明确P111页投标文件格式(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2违约金金额以哪个为准
回复:统一按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万元的违约金为准。
7、问题:招标文件P82页5.3,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回复:费用包含在监理费中,不另行计取;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P84页9.1履约担保的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招标文件P85页9.2(1)“③…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展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P88页9.2(20)…须无条件在无附加工作酬金的情况下增配人员…”。
回复:费用包含在监理费中,不另行计取;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2(2)“⑤因多次违约,使得须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
建议修改为:“⑤因监理人责任多次违约,使得须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
回复:同意修改为⑤因监理人责任多次违约,使得须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
11、问题: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请代理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回复:根据《****委员会等10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本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①、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②、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当投标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80000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投标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80000元填写。承诺函请下载附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