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旗山院区三期工程总承包已由 ****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18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医院学府南路6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235751元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7095元 **工程费人民币****868656元(含暂定金额专业工程及暂列金额);本项目的设计限额为: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527;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同时创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并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闽建筑〔2014〕36号)规定执行。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构件厂商为**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协议书的复印件,上****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市,且列入**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十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本项目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 ②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 ③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个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6 20:00:00 至 2024-08-23 20:0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13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医院旗山院区,邮编:350108
电子邮箱:/
电话:****8719,传真:/
联系人: 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17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561、****2069,传真:/
联系人: 陈诗琪、张孔龙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8363
****中心名称:闽****服务中心
地址:**县甘****广场****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