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三关镇瓦屋场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野三关镇瓦屋场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东壤口镇乐乡大道17****社区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30前(**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野三关镇瓦屋场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A包(野三关镇瓦屋场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瓦屋场村安置点晒场扩建300m2、**生态档墙150m及安置点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B包(野三关镇瓦屋场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拟扩建瓦屋场村安置点晒场850m2、**花台格挡墙及文化亭等。 5、最高限价:A包:99798.77元;B包:231743.19元。 6、建设工期:A包:4个月;B包:4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东壤口镇乐乡大道17****社区3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县东壤口镇乐乡大道17****社区3楼)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提供不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获取: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的清晰****公司公章,注明联系电话、所投标包号)发送至指定电子QQ邮箱(****25160@qq.com)报名登记。资料提供不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点30分(**时间) 3、地点:****(**县东壤口镇乐乡大道17****社区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点30分(**时间) 2、地点:****(**县东壤口镇乐乡大道17****社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交易中心****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野三关镇 联系方式:0718-****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东壤口镇乐乡大道17****社区3楼 联系方式:0718-****456 150****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0718-****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