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
项目名称 | “一地六县”****开发区产城融合项目--科创园一期工程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水利****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省**市**县**镇**街39号、****原区**西路126号、**市**区高铁**南天成路77号301室南侧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费率1%;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08%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41分 | |
项目负责人:高文明(施工负责人)、于忠义(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1972、200****0600、国机人(2012)573号-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园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示范区产业提升项目——厂房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EPC 设计负责人业绩:鹤淇产业集聚区3C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A地块)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宣****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场22#8楼、**省****办事处张锦社区上庄组、**市**区先烈东路121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费率1%;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44%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44分 | |
项目负责人:陈松(施工负责人)、李振华(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 |
证书编号:皖134********5017、200****1336、粤高职证字第110****019385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开发区(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科技城项目一期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开发区(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第七****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地址:**省**市**区**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三楼、**市**区人和街31号、**省**市**县十字镇通站路东侧c幢12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费率1%;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73%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15分 | |
项目负责人:吴胜海(施工负责人)、吴凡(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贵152********02534、200****0757、202****1743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国家生物产业园改造工程EPC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工业园区设计项目、**区现代服务产业园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1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63-****153,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55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