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连廊走道维修、综合办公楼外墙喷漆及新增自行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教学楼连廊走道维修、综合办公楼外墙喷漆及新增自行车棚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学楼连廊走道维修、综合办公楼外墙喷漆及新增自行车棚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5737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标段:新增自行车棚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二标段:教学楼连廊走道维修、综合办公楼外墙喷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以上1.3、1.4、1.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要求条款1.1 - 1.6响应文件中附清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供应商自行填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1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执****政府采购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中**锦绣苑B区208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中**锦绣苑B区208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变更澄清”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澄清”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县城南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玺空 183****7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德胜虹桥路西侧天鹅湖小镇192-100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星 0951-****167、147****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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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