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重点产业园新能源光伏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黄****改革局以 2403-420204-04-01-83215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市**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重资产招商产业园、****基地、**润信农产品物流园光伏储能项目。利用22.6万m屋顶建设光伏,装机容量20.3MWP,年发电1926.86万kwh,建设4个2MW/4MWh储能系统,40台120kW、20台240kw直流双枪充电桩,改造停车场;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13026.65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10-10 10:18:00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测绘、荷载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绘制、技术规范书编制、光伏组件、单晶硅电池组件、停车路面改造等设计及施工、各种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验收、外线、项目移交、协助并网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相关查询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处于被执行人阶段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5年)承担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承担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承担过一项类似项且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发输变电专业),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发输变电专业)。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公共**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 8月17 日 至 2024年8月22 日 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 9 时 00分。
5.2 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现场递交流程。投标人(联合休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大道 地址: **市**港区**大道13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 联系人: 张继平
电话: 150****8082 电话: 138****30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 年 8月16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