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社区葫**地段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8-16 |
桐****社区葫**地段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公告 桐****社区葫**地段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省**县海校街道河滨北**大门****407室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市新蒲新区播****服务中心大楼818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社区葫**地段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桐****社区葫**地段 面积:0.159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494.66万立方米(1315.79万吨) 开采标高: +970米至 +793米 **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53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二)未被列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符合公告的受让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中心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11日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25日 地点:****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须在挂牌人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市-土地矿权交易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市-土地矿权交易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须首先注册成为挂牌人电子交易系统会员,在挂牌公告期内凭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挂牌文件下载和竞价均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2024年09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1.矿业权竞买人须首先注册成为挂牌人电子交易系统会员并办理CA锁。会员办理的程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26:88/TPBidder/memberLogin)会员登录网页进行注册(会员注册联系电话:0851-****6839)。2.竞买人在挂牌公告期内凭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矿业权,将申请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③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等;2.竞买申请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3.竞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上传);5.****银行存款证明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系统显示当前最高报价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有愿意继续竞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限时竞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竞买人参加或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的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七)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发利用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挂牌公告及竞买须知,并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等相关情况及区块周边的相关情况,谨慎投资。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挂牌出让公告及其他文件没有异议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出让人仅对**省桐****社区葫**地段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矿产**储量报告进行程序性备案。因勘查工作程度等因素,出让采矿权的地质**储量报告可能会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不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要求。建议竞买人先行实地考察核实,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同意认可该**量。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可与****联系。 (三)**省桐****社区葫**地段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前期地质勘查等费用共计壹佰贰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126.15万元),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在该矿业权成交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凭缴款凭证等资料申请签订出让合同,竞买人可以提前向****了解相关情况。该矿权为我县为解决矿权设置指标问题,******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配对关闭矿山原有**、资产评估,评估价值合计2801.21万元。竞买人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前需对出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作充分了解,竞买成交后30日内按评估结果一次性支付给原矿山企业,逾期未支付,按违约处理,其所缴纳的竞买费用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竞得人需履行原矿山相关法定义务,出让人和挂牌人不承担因协商不成而无法开采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政务中心******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时,除需提供相关要件清单外,还需按照《**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按规定提取、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采矿权人未按规定计提基金,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的,不受理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申请。 (五)根据省、市、县“富矿精开”相关要求,为避免出现“占而不采”现象,竞得人须在2年内启动实质性建设,5年内正式投入生产。对未履行的矿业权人,除不可抗力或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外,出让人有权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等,相关要求将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 (六)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或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责令矿业权人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林业保护、城镇规划、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要求,无法正常开发利用矿产**的; 3.因政策原因导致该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开采区域重叠,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的; 4.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面积缩减、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 5.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二)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或未按本方案要求提供签订合同所需资料导致逾期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08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