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霍口信用社 (项目名称) ****联社霍口信用社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公司、******公司、**旺景****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联社霍口信用社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县霍口镇霍口街;
2.2. 工程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350m2(一层162.5m2;二层187.4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联社霍口信用社项目;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的小型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45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 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市**区**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 400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零玖拾壹元整(15091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市**区**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获取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8月23日17:30时前以邮箱发送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北大路11号,邮编:350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660,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1-****9372、0591-****9352,传真:/
联系人:林巧春、丁海华、曾盘旺
确 认 函
****:
我方已于 2024年 月 日收到你方2024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联社霍口信用社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