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G2024-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17 10:08 至 2024-09-16 10:08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0995.33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路与汝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 |||
经度 | 114.641838 | 纬度 | 35.219149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05 至 2024-08-1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超 | 单位联系电话 | 157****6702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670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5****9777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B座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G2024-2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办事处,**路与汝河路交叉口西南角,面积为30995.33㎡(合46.49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14.641838°,纬度35.219149°,地块调查四至范围:地块东靠汝河路;西依晟道园**度假村;南接发展路绿化带;北邻**路国有土地。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本调查地块历史上****办事处南堆村、赵滑枣村农用地,2023年7月7日,******局和规划局下达《**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长规条件2023-052号),土地面积合46.49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在此历史上,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存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外来污染土壤转运等,也没有工业废水污染,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无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和1km范围内的企业主要为**省****公司、**晟烨****公司、**省佳涂仕防****公司、**省****公司、**立****公司、**鼎达****公司、**中****公司、**普泰****公司、******公司、**省****公司、**玉和****公司、****公司、新****公司、****公司、**省****公司、**源宏****公司、**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卫生院、****公司、****公司、**省科****公司、**市****公司,该地块浅层地下水流向是东南向西北,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虽有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及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但位置较远,且根据《****中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20.11)(与本地块相邻) 可知,本地块所在区域地层有较厚的粘土层,对污染的阻隔性较好,因此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迁移到地块的可能性较小;综上,调查地块周边 1km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不会受周边企业的污染影响。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