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帕那镇二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838149 | 建设单位法人:赵红丽 |
谭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县**北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帕那镇二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4-防洪治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0-21 |
那环审〔2019〕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6.91 |
9.7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8381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圣希怡生态****公司 |
****0106MA60LKP73G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17-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64XUh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修防洪堤总长度1230m,仅在右岸修建堤防,防洪标准10年一遇。 | 实际建设情况:新修防洪堤总长度1230m,仅在右岸修建堤防,防洪标准10年一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基础开挖 堤防工程基础开挖主要砂卵砾石开挖,施工工艺:测量定位→土方开挖→基底平整。砂砾石开挖使用1m3的挖掘机开挖,开挖料堆存与防洪堤外侧,用于基础回填或背坡回填等;考虑基地平整施工部位局限,基础回填用蛙式2.8kw打夯机为主,控制相对密实度不小于0.60。 (2)砼浇筑 砼浇筑的施工流程:测量放样→模板安装→浇筑→拆模。砼拌合在施工场地内布置的拌合区进行,运输采用自卸汽车直接入仓,场内运距均控制在1km 以内,砼由人工平仓,插入式或平板振捣器振捣,顶部人工抹面。自然养护7-15天。 (3)基础回填 基础部分脱模后1-2天便可进行基础回填,回填料为基础开挖产生的堆存于防洪堤外侧的卵石料,无需运输,直接采用1m3挖掘机回填,同时辅以人工摊铺边角。由于基础回填宽度有限,基础夯实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或人工进行夯实。 (4)背坡回填 背坡回填料采用基础回填的剩余卵石料,不足部分由1m3挖掘机在工程段漫滩处开采,装5~10t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铺土,辅以人工摊铺边角,由于堤后回填宽度有限,为方便施工,拟采用挖掘机碾压,边角或结合部位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或人工进行夯实,根据经验,挖掘机来回碾压6~8遍,分层碾压。 | 实际建设情况:(1)基础开挖 堤防工程基础开挖主要砂卵砾石开挖,施工工艺:测量定位→土方开挖→基底平整。砂砾石开挖使用1m3的挖掘机开挖,开挖料堆存与防洪堤外侧,用于基础回填或背坡回填等;考虑基地平整施工部位局限,基础回填用蛙式2.8kw打夯机为主,控制相对密实度不小于0.60。 (2)砼浇筑 砼浇筑的施工流程:测量放样→模板安装→浇筑→拆模。砼拌合在施工场地内布置的拌合区进行,运输采用自卸汽车直接入仓,场内运距均控制在1km 以内,砼由人工平仓,插入式或平板振捣器振捣,顶部人工抹面。自然养护7-15天。 (3)基础回填 基础部分脱模后1-2天便可进行基础回填,回填料为基础开挖产生的堆存于防洪堤外侧的卵石料,无需运输,直接采用1m3挖掘机回填,同时辅以人工摊铺边角。由于基础回填宽度有限,基础夯实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或人工进行夯实。 (4)背坡回填 背坡回填料采用基础回填的剩余卵石料,不足部分由1m3挖掘机在工程段漫滩处开采,装5~10t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铺土,辅以人工摊铺边角,由于堤后回填宽度有限,为方便施工,拟采用挖掘机碾压,边角或结合部位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或人工进行夯实,根据经验,挖掘机来回碾压6~8遍,分层碾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保护:围堰拆除、河底平整,施工场地的平整。废气治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废气排放;篷布遮盖、洒水降尘、进出场车辆清洗;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废水治理:涉水施工设置围堰;拌合场内防渗沉淀池1个,规格为1m×1m×0.8m,土坑铺塑料膜。噪声治理:选择低噪装置设备;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固体废物处置:施工营地设置1个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同乡镇现状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环境监测与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配置1人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保护:围堰拆除、河底平整,施工场地的平整。废气治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废气排放;篷布遮盖、洒水降尘、进出场车辆清洗;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废水治理:涉水施工设置围堰;拌合场内防渗沉淀池1个,规格为1m×1m×0.8m,土坑铺塑料膜。噪声治理:选择低噪装置设备;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固体废物处置:施工营地设置1个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同乡镇现状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环境监测与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配置1人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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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 | 规格为1m×1m×0.8m,土坑铺塑料膜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1)施工期在有居民点的路段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的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道路扬尘污染。 (2)在施工期注重堆场粉状材料的遮盖工作,也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材料装卸工作。 (3)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以减小混凝土的拌合等工序造成的扬尘。 (4)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柴油发电机。 (5)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避免因设备带病工作造成的尾气排放超标。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 |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将施工场地安排在远离附近居民的区域。 (2)施工期运输车辆车次安排全部在昼间,且平均每天不超过10趟/次,以减少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3)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工作。 (4)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因设备带病工作造成的非正常噪声。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的施工建筑垃圾选择合适地点集中堆存,在施工结束后使用车辆****住建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围堰拆除产生的砂石回填与防洪堤背坡,塑料袋等同建筑垃圾****住建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同乡镇现状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 (1)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的施工建筑垃圾选择合适地点集中堆存,在施工结束后使用车辆****住建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围堰拆除产生的砂石回填与防洪堤背坡,塑料袋等同建筑垃圾****住建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同乡镇现状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挖沙、采石,禁止车 辆随意开辟便道和下道行驶。 (2)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区域均为河滩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的临时建筑 进行拆除,拆除建筑后进行了地表平整工作。 (3)施工过程中开挖的产生的土石方均及时回填、压实,施工过程中对开挖 土石方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雨天挖、填方作业,以减轻水土流失。 (4)所有建筑材料必须到指定的料场购买或者开采,对于自采的填土料场取料时严格控制开挖边坡高度,和开挖面,施工结束后对填土料场进行平整。 (5)围堰拆除后对围堰沿线河底进行了平整,与原河道基本保持一致的平整度。 (6)施工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 (1)施工期场内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均安排河滩地,未占用草地; (2)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压实,防止因施工占用场地不平或质 地松散而造成的扬尘等环境问题; (3)采取围堰施工,且在堤身高于水面0.5m及时拆除围堰,减少对工程河段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4)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鱼、捕杀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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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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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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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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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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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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