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4〕40号)、《****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4〕13号)规定,参照《凉山州“零就业家庭”****领导小组、凉山州东西部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甬-凉促就业精培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凉零就领发〔2024〕1号),**县拟开展2024年度“小精培”培训项目。特面向社会公告诚邀有意愿的培训机构带岗参与报名、申报企业带培训机构参与报名;现就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县“小精培”培训项目
(二)培训人数:计划培训50名以上,根据实际名额调整资金配套。
(三)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零就业家庭”五类重点群体劳动力(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户、已自发搬迁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农村家庭),以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等青年群体。
2.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上,具体工种需要的文化需求、再另行确定。
3.年龄范围:16-50周岁内。
4.有培训意愿且愿意外出务工人员。
(四)培训工种:根据培训机构“带岗”的实际用工情况和企业带培训机构的实际培训用工情况,结合务工人员的培训就业意愿需求确定具体培训计划。
(五)培训费执行标准:“小精培”工作产生的各类费用参照凉零就领发〔2024〕1号执行;具体培训工种补贴标准按照凉人社发〔2024〕13号规定的具体工种及等级标准执行。
二、小精培”备案要求及程序
(一)承训机构带岗培训备案要求
1.承训备案的培训机构由****按照“公开规范、自愿申报、择优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备案审核管理。
2.申请承训备案的培训机构的条件:自愿参加**县“小精培计划”培训,能提供优质稳定的用工岗位且保证培训后输出就业,办学资质和职业(工种)教学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3.申请承训备案的培训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其他合法的培训机构。其中,跨区域参与“小精培计划”的培训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在****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企业备案要求。
(二)企业带培训机构用工培训备案要求
1.企业带来用工岗位和指定(委托的技能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的企业由****按照“公开规范、自愿申报、择优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备案审核管理。
2.申请企业带来的岗位(要求培训的岗位技能)和培训机构,在承训备案的培训机构的条件:自愿参加**县“小精培计划”培训,能提供优质稳定的用工岗位且保证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后能上岗)后输出就业,办学资质和职业(工种)教学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3.申请承训备案的企业首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企业且没有拖欠工资行为,须具有50个以上的用工规模。企业带来的培训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其他合法的培训机构”。其中,跨区域参与“小精培计划”的培训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在****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企业备案要求;对口帮扶的**市**区人社局带来的企业须出具**区社局核定委托的企业同步也要到****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备案程序
1.备案申报方式。申请参加“精培计划”承训备案的培训机构填报《**县“小精培计划”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申请表》(附件1),明确提供的岗位信息,同时递交相关申报****社会保障局申请备案。
2.备案审查资料:
(1)《**县“小精培计划”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申请表》。
(2)岗位**佐证资料(与用工企业的协议或合同、企业提供的用工安置承诺)。
(3)办学资质和培训职业(工种)教学资质。
(4)企业须提供当地工商部门认定的守法企业证明、劳动部门出具不拖欠工资且城信守信企业(培训机构带岗来的不用提供)。
三、报名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资料提交****管理局。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县**镇**大道183****中心)5楼502办公室。
2.联系电话:吉尔比哈,083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