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施工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县大公圩鲁塘湖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关 键 词: | 大公圩鲁塘湖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县大公圩鲁塘湖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 部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承担 涂县大公圩鲁塘湖站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涂县大公圩鲁塘湖站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县大公圩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与规模:
****泵站抽排设计流量22.3m3/s。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确定该站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
****泵站****泵站,选用4台套1400ZLB(Q)5.5-7.5型立式轴流泵,总装机2520kw。泵站主要由引渠、拦污栅、分洪闸、前池、泵房、压力水箱、出水箱涵、防洪闸等组成。主要建筑物(泵房、压力水箱及前池、穿堤箱涵)均为3级建筑物,其它次要永久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筑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与以下相关单位人员联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单位: ****
联系地址: **市**县**中路67号县住建委大楼3-5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53****0176
②环评单位: ****
联系地址: **省**市**区东街街道59号三山大厦(现龙盛大厦)北楼19层02室-8
联系人 葛工
联系电话:183****700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