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中心点坐标:E 118.478252°,N 34.356173°),地块********公司,南至现状道路,西至现状围墙,北****公司,占地面积16392m2(约24.59亩)。调查地块2006年以前是农田;2006年~2010年**市****公司在地块内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各类铜铸件的生产,年产铜铸件2000吨;2010年企业停产拆除,2012年完成拆除,2012年~2017年地块处于闲置状态;2017年~2021****人民政府在地块内**3个厂房用于租赁。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及道路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23年11月,业主单位委托调查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计布设23个土壤调查点位,8个地下水调查点位,土壤钻探及地下水建井深度设计为4.5m,共计采集送检89份土壤样品(包含10份土壤现场平行样)、12份地下水样品(包含4份地下水现场平行样),采集的样品均送往******公司进行实验室分析。本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GB36600-2018表1基本45项、总氟化物、重金属(锑、锰、锌、钴、钒、铬)和石油烃(C10~C40)。
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土壤样品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总氟化物含量未超过《**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含量未超过《**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锰、铬含量均未超过《**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地下水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浓度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浓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六价铬Ⅳ类地下水标准限值,钒浓度未超过根据HJ 25.3-2019计算得到的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综上,调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