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日星乡塔巴村机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542134L | 建设单位法人:边巴顿珠 |
达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自治区**市**县卫国路1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日星乡塔巴村机井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513-A513-灌溉活动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日星乡塔巴村 |
经度:89.****38611 纬度: 28.****84722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日行审环评〔2023〕1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72 |
11.1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54213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国环****公司****公司 |
915********696692W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4-04-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list/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机井3座,井深为110m,配套**泵房3座,单座建筑面积为12m2,变压器3台;**10kv输电线路,线路长771m(1#300m、2#200m、3#271m)项目不建设输水渠道,依托现有的渠道。工程等别为Ⅴ等小⑵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灌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主要为建机井3座,井深为110m,配套**泵房3座,单座建筑面积为12m2,变压器3台;**10kv输电线路,线路长771m(1#300m、2#200m、3#271m)项目不建设输水渠道,依托现有的渠道。工程等别为Ⅴ等小⑵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灌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是对机井的管理与维护,对周边环境不存在污染影响。建设主体工程为取水机井、水泵房、输电线路工程。 (1)水泵房、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基础开挖→构筑物建设→设备安装。 (2)取水机井施工工艺流程:定井位→钻机定位→泥浆配制→成孔→清孔→井管安装→砾料回填→井管外封闭→洗井→取水泵房→机电设备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是对机井的管理与维护,对周边环境不存在污染影响。建设主体工程为取水机井、水泵房、输电线路工程。 (1)水泵房、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基础开挖→构筑物建设→设备安装。 (2)取水机井施工工艺流程:定井位→钻机定位→泥浆配制→成孔→清孔→井管安装→砾料回填→井管外封闭→洗井→取水泵房→机电设备安装。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边界设置围墙,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封闭遮盖、轻装轻卸、规划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开挖工程及时回填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遮盖防护堆料,做到边开挖边建设防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或追赶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占地范围进行迹地恢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房内现有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钻井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井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垃圾桶内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收集后运往指定处理点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永久占地无超出红线范围,或滥占用地等情况。组织现场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了人员环保意识,未出现猎捕、追赶野生动物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各施工区完成后及时清扫施工区域,处理遗留弃渣、施工材料等;对产生的临时堆土进行夯实处理,采用篷布覆盖并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场内运输道路扬尘每天洒水降尘4-5次;对松散的场地及时夯实,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禁止午间和夜间(23:00~次日8:00)施工,禁止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施工期间未出现周边居民举报投诉等;施工期生活污水完全依托周边居民房内的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施工场地已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每个施工场地内已设置一座泥浆沉淀池(规格为2×2.5×1m),钻井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施工机械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回收处置,不可利用的部分****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用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化后****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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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沉淀池 | / | 施工场地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场地废水,隔油池容积为0.5m3,沉淀池容积为3m3 | 无 | |
2 | 泥浆沉淀池 | / | 施工场地设置1个泥浆沉淀池,泥浆沉淀池容积为5m3钻井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洒水降尘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隔油沉淀池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 已对隔油沉淀池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垃圾桶内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收集后运往指定处理点处理,弃土石均综合利用,不外弃。 | 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垃圾桶内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收集后运往指定处理点处理,弃土石均综合利用,不外弃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遮盖防护堆料,做到边开挖边建设防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或追赶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占地范围进行迹地恢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工程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永久占地无超出红线范围,或滥占用地等情况;组织现场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了人员环保意识,未出现猎捕、追赶野生动物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未出现扰民及投诉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实行边开挖、边运输、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对临时堆土进行临时遮盖防护;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场地平整。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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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恢复,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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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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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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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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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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