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4-2025 ****中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4-2025 ****中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三八街道纺织**侧拂晓大道东侧凯旋门南门23栋106室
中标(成交)金额:962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王寨中学学生食堂食材 采购需求内容为: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腿肉、猪排骨、鸡肉、牛肉、鸡蛋、蔬菜、佐料、杂粮、干货等,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9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组长)、陈静芬、王友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商业街支路92号,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 139****35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中学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王寨镇
联系方式: 王主任 136****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商业街支路92号
联系方式:张工139****3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主任 张 工
电 话: 136****8098 139****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