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食堂人员部分外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自办食堂人员部分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国华、资格审查、朱秋月、朱民喜、薛洪、姚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附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205MACCMFQF9H | **市**区胡埭镇张舍苑一区门面房A103 | 87.2(均分制) | 637500元 |
服务类 |
名称:自办食堂人员部分外包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以内1.5%,100万-500万为0.8%,并在此基础上按8折计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765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惠河路168号
联系人:潘广华
联系电话:153****8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855****中心504室
联系人:张小丽 仇育亮
联系电话:0510-****302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丽 仇育亮
电话:0510-****3027-81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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