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能力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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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工作的意见》(淄民〔2024〕12号)文件规定,****现需针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能力评估工作组织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将择优选择评估服务机构对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能力进行专业评估服务。 二、合格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评估单位需具备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业务,独立开展能力评估,专业评估人员5人以上。 2、专职评估人****中专以上学历;专职评估人员必须经省、市评估知识技能专门培训考核合格(以培训证书为准);最近一年内未在评估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能虚作假等原因受过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要求 1、评估原则 (1)依规评估原则。开展评估工作要符合国家相关评估规范,符合程序要求和规定标准,不得出现违规情况以及与本办法不符的评估行为。 (2)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评估对象均可参加评估,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不能因评估对象的年龄、身份或其他外部因素改变评估条件。 (3)信息保密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保护评估对象的家庭和个人信息安全,涉及评估对象的任何信息,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公开和泄露。 (4)结果导向原则。要把评估结果作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享受照料护理补贴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估作用。 2.评估方式 评估机构应独立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负责,评估结果具有社会公证性质。要求评估机构必须依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具有客观公正性,在社会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3、评估标准 老年人能力评估主要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规定,从日常生活活动(生活自理能力)、精神状态(精神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实施评估。 4、要求 每人评估报价按照35-60元,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完成评估工作,服务期三年。 材料一式三份,文件密封报送。 四、评标办法 1、评标人员:由县民政局相关科室3-5人组成。 2、评标标准:报价占50分,资质、经验能力、团队建设等其他项占50分。 3、中标结果:将各评标人员分数合计,取分数最高中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5日17:00之前(**时间) 2.地点:****社会救助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6日15:00(**时间) 2.地点:****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533-****455 ****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