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4年度望虞河堤防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望虞河堤防零星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4年度望虞河堤防零星维修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水利) 1、****拟对2024年度望虞河堤防零星维修工程进行招标,****财政厅、****水利厅苏财农〔2024〕48号批文 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本工程项目为****的2024年度望虞河堤防零星维修工程。工程位于望虞河**段沿岸,**挡墙 80 米、挡墙修复一 278米、挡墙修复二15米、堤防整坡90 米、护坡修复25平方米、道路修复134平方米。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5、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6.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6.3企业业绩要求:信誉良好。 6.4其他条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身份证、相应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该聘用单位的近一年内社保证明(提供网络查询路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A/B、B、C证(提供网络查询路径)、针对本项目的工期承诺书,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6.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26日16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7.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8、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9月10日13:00(**时间)。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一般说明 11.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11.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1.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11.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 11.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1.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6日 13、 其他 13.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3.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 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3.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14.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5.1招标人地址:**市尚湖**湖村(16)袁家桥123号 联系人:成义 电话:0512-****9958 15.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夏红 电话:0512-****0361 15.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薛晓 职称或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5.4监管单位:****水务局 电话:0512-****36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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