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15: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心区域至山海奇观道路改建工程 | **省**市嵊**枸杞乡 | ****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提升改造K0+670-K2+310段,总长1.64km,宽度7米,包括路基、路面,以及沿线挡墙、暗沟、护栏、综合管线等;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0个月。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对局部路段进行拓宽,保证拓宽后路面行车安全;(2)对全线原水泥路面上,加铺5cmAC-16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对沿线盖板沟改暗沟,新增、修复部分挡墙;(4)更换、新设沿线护栏,将原波形护栏统一更换为景观护栏;(5)综合管线落地改造,局部绿化改造;(6)路面加铺后需重新施划路面标线。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整洁,对于破损路面及时修补,以避免车辆驶过时引起道路扬尘。(2)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3)严格控制车况,严禁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4)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458****中心) ****762(嵊******执法队)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执法队
****环境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