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4〕113号
****关于**县**镇柯木村**渠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委员会:
报来“关于**县**镇柯木村**渠道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镇柯木村**渠道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县****委员会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渠道总长2713米,渠道断面为0.8米×0.8米和0.6米×0.6米,其中0.8米 ×0.8 米渠道长度2000米,0.6 米×0.6 米渠道长度713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185.07万元内。资金来源:上级移民资金解决80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22年6月15日);《柯木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2022年6月8日);《关于**县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计划(直补到人)的批复》(河移字〔2024〕30号);《关于**县**镇柯木村**渠道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140号);《关于**县**镇柯木村**渠道工程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506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506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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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工作局,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 (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