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2024年8月1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发布时间:2024-08-16 16:38
2024年8月1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万石镇工业设备产品集中喷涂(绿岛)技改项目(华源厂区) | **市万石镇 | **** | ****研究院****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万石镇华东石材市场,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对原有4#喷涂生产线进行技改增加预处理工艺,1#~3#喷涂生产线保持不变,4条线喷涂总面积不变(原有5#喷涂生产线搬迁至宏益厂区并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6、2-8一致,主要服务于万石镇区域 | 1、厂区排水系统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 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过程中预处理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后全部回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项目工程设计和生产中,应按《报告表》要求,仅允许采用符合低挥发性标准和清洁原料替代政策要求的原辅料,并采取密闭、负压收集、输送、处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风量稀释排放)。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严格落实厂区布局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4、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必须妥善落实处置单位;废活性炭、废预处理槽液、污泥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3129 ****@163.com |
2 | 万石镇工业设备产品集中喷涂(绿岛)技改项目(宏益厂区) | **市万石镇 | **** | ****研究院****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对华源照明厂区原有5#喷涂生产线进行技改增加预处理工艺,喷涂总面积不变;项目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6、2-8一致,主要服务于万石镇区域 | 1、厂区排水系统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 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过程中预处理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后全部回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项目工程设计和生产中,应按《报告表》要求,仅允许采用符合低挥发性标准和清洁原料替代政策要求的原辅料,并采取密闭、负压收集、输送、处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风量稀释排放)。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严格落实厂区布局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4、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必须妥善落实处置单位;废活性炭、废预处理槽液、污泥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3129 ****@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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