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本招标项目**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881号)和衡 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绿 色 低 碳 盐 碱 产 业 园 项 目 备 案 证 明(项 目 代 码 : 2 3 1 1 - 4 3 0 4 0 0 - 0 4 - 0 1 - 3 4 6 6 4 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
2.2 项目地点:****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22977平方米,建设80万吨/年纯碱、60万吨/年合成氨、150万吨/年盐硝联产以及相关配套热电联产和公用工程的土建工程检测,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63亿元。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全部检测监测工作止。
2.5 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以下内容:地基基础检测、桩基检测、基坑支护监测、建筑保温检测、常规材料检测、给排水检测、节能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全厂门窗检测、水电检测、边坡监测、回填土方检测、道路检测、幕墙检测、建筑沉降观测、土壤氡检测(厂前区)等至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合格的所有检测项目。招标人招标期间所提供的检测项目清单、初步设计图纸仅供投标人报价进行参考,投标人最终实际执行内容以正式施工图设计为准。投标人已充分考虑、知悉因初步设计文件中可能存在缺项漏项所造成实际执行过程中工程量增加或变更的风险,并接受上述情况所可能增加的工作内容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包干总价之中,不再就上述情形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费用或补偿。
2.6 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有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时间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8亿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提供项目立项资料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批复或提供加盖业主行政公章的证明资料、合同扫描件;投资额以项目立项资料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批复或证明资料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成员的牵头单位。
3.1.4信誉要求: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应提供至招标截止之日止近3个月(2024年4月-6月)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9 日 17 时(**时间,下同)起,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9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纪检部(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189****7067。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常添乐、易子杰 | ||
电 话: | 电 话: | 0731-****5479-8430、152****4144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7647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