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浦发改审[20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县江滨****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投入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县绥安镇**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 文体中心项目总建筑占地面积41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864平方米。****体育场建筑面积26800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18439平方米,博物馆建筑面积10747平方米,****文化宫建筑建筑面积3287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工程:①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室外道路长3公里、宽11米,设置指示牌20块、庭院灯60盏、停车位674个,砌筑挡土墙3553立方米,配套给排水、市政电气管道等;②景观工程:设置假山景石等景观面积51072平方米,绿化面积77280平方米,设置喷泉、瀑布、池塘等面积4100平方米,配套景观给排水等: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9286.49元[含暂列金额:379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体育场连廊工程暂估价100万元)甲供材料费:****431.82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286.49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文体中心项目总建筑占地面积41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864平方米。****体育场建筑面积26800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18439平方米,博物馆建筑面积10747平方米,****文化宫建筑建筑面积32878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一级建造师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即预算审核价****9286.49元[含暂列金额:379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体育场连廊工程暂估价100万元)甲供材料费:****431.82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体育场和文化地块交接道路,南侧和西侧到本地块用地红线,北侧到游泳****体育馆建筑南侧,此区域须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工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19日 9 时00 分 00秒至 2024 年 09月 1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 ≤K<10.0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09月11日09:00: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县绥安镇**路277号 ,邮编: 3632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31****7555 ,传真: /
联系人: 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开发区杜浔镇近城村城内自然村257-6号 ,邮编: 3632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77****5260 ,传真: /
联系人: 小李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交易中心
网址: 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 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 **县绥安镇**路86号、****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 0596-****633、0596-****035
****中心名称: 漳****交易中心
地址: ****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门牌:**县绥安镇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 059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