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关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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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6月27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315
传 真: ****305
通讯地址: **市**区**大道41号联泰大厦5楼
邮政编码: 361006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公司****中心 | 厦环湖审(2016)0604号 | 2016年6月27日 |
2 | ****公司****中心项目 | 厦环湖审(2016)0605号 | 2016年6月27日 |
3 | ****园林局“中央天成”项目西侧道路 | 厦环湖审(2016)0606号 | 2016年6月27日 |
4 | **市****公司**高新技术园二期横一路东段道路工程 | 厦环湖审(2016)0607号 | 2016年6月27日 |
5 | ****园林局仙岳公园西侧步行道工程 | 厦环湖审(2016)0608号 | 2016年6月27日 |
附件下载:
1、****公司****中心
2、****公司****中心项目
3、****园林局“中央天成”项目西侧道路
4、**市****公司**高新技术园二期横一路东段道路工程
5、****园林局仙岳公园西侧步行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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