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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来****公司占地18亩,年产96000立方胶合板多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2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
来****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来****公司占地18亩,年产96000立方胶合板多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三五产业园内兴园路2号,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2′23.418″ ,北纬:23°34′56.824″。项目总占地面积25亩,租用****公司内2号厂房。厂房内建设16条胶合板生产线,车间内设置木板加工车区、涂胶热压区、原料区和成品区等,生产规模为年产9.6万立方米胶合板。环保设施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3%。
项目工艺流程:从当地市场按需购入成品芯板,通过滚胶机将一定数量胶粘剂均匀涂于芯板表面,涂胶后的单板平叠在移送台上陈化。把涂过胶的单板放在案子上铺成要求的尺寸与规格,采用互补错层方式进行拼接与修补,使多层胶合板结构更加牢固。以利热压机手工装车,对板坯进行多张叠堆,在冷压机中进行预压。预压后的板坯进入热压机进行热压,将热压好的毛板在锯边机上裁成需要的规格板材并进行砂光,成为成品。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区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废材料、包装袋经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电焊机等设备等固定机械加防震垫,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匀速平稳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和锯边砂光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锯边、砂光粉尘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有组织及无组织的甲醛、颗粒物和有组织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排放限值。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超低噪声、运行振动小的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在厂区布局设计时,应将噪声****中心,阻挡主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内,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车辆进出厂区应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通过以上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木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失效活性炭、废弃UV灯管、废胶水等。边角料外售给颗粒板厂或生物质燃料加工作为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颗粒板厂或生物质燃料加工作为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失效活性炭、废弃UV灯管、废胶水、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分别用容器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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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