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局**分局
关于2017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6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315
传 真:****305
通讯地址: **区**大道41号联泰大厦5楼
邮政编码:36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 **市**区**路7号2、5、6层 | **** | **绿源****公司 | 本次迁建主要将现有位于本幢厂房裙楼2层的生产线搬迁至主楼5层,迁建后项目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不变,即年组装生产遥控中控系统5万件、倒车雷达系统5万件、一键启动总成1万件、BCM中控系统1.5万件。迁建项目总投资20万元人民币,迁建后总租赁面积1497m2。 | ****门市**区**路7号2、5、6层,项目生产厂房系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为2层生产线的拆除、5层生产车间装修及生产线的安装,2层拆除的生产线全部搬迁至5层生产车间利用,由于施工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评价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进行简述;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焊接废气、噪声以及固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各污染物采取的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其排放废水可以达到《**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排放标准(即COD≤400mg/L、SS≤35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西海域北部海区;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过收集并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即h=15m,锡及其化合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55kg/h),焊接烟尘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小; 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降噪措施,使到达厂界的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经过合理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经分类处理后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