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佰村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
****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19 16:37
项目编号: XZP202****900272
项目名称: ****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100000元 |
范围 | ****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特定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法定的业务《执业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负责财务决算审计的一方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法定的业务《执业证书》。 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 2.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19 16:00 至 2024-08-26 17:00 |
获取方式 |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名称:****+单位简称。1个工作日内日回复。文件费付至支付宝账号:****@qq.com(解)。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29 10:0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29 10:00 |
开标地点 | **市**浦滨路150号13栋8楼会议室 |
其他
项目概况 ****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消防站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00000元 1.5最高限价 (1)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基本费暂按1411.86万元作为基数,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收费标准以下浮率方式报价,超过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2)财务决算审核投标人按照苏价费(2010)284号收费标准进行报价,报价以费率形式体现,即按资产总额的比率(%)报价,最高限价为0.3%,超过按废标处理。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市**区五佰村,****消防站项目的竣工结(决)算审核服务。 1.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出具决算审核报告并通过验收。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 二、其他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幕府南路228号
联系人:程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
联系人:孙丽君
电话:139****070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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