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呼北国家高速公路**省**至**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省**至**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G59**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高速公路网“4纵15横33联”的重要路段。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省**至**段位于**市朔**和**市**县境内,路线全长30.595km,按全封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全线永久占地172.3313hm2,临时占地44.92hm2,挖方量488.1万m3,填方量538.4万m3,防护排水工程15.69万m3;设大桥3473m/10座,中桥547m/9座;设长隧道1884m/1座,短隧道274m/1座;互通式立体1处,**6座,涵洞、通道126处。同步建设趄坡连接线9.059km,设大桥421m/2座,中桥74m/2座。****收费站1****管理站、****中心),服务区1****中心)。工程总投资27.0036亿元,实际环保投资为5049.34万元,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1.87%。
二、项目验收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8月14日组织召开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设计单位山****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交科公路****公司、**晋达交通****公司,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公司、****集团****公司、环评及环保验收单****保护中心****公司)的代表及特邀环保专家,会议组成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呼北国家高速公路**省**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省环保厅复,环保手续齐全。工程建设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通过逐一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提出本项目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公示日期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3日(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公示期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王国宏
联系电话:139****2269
通讯地址:**省**市******收费站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朔**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