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6 17: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8-23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11 14: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9-11 14:30:00 | ||
正式公告 |
**县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省级补助)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省级补助)项目****草原局以承林草复[2024]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省级补助)项目
2.2工程建设地址:**县山湾子乡、宝元栈乡、新拨镇、张家湾乡、育**乡、**湾镇,共计6个乡镇16个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县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省级补助)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面积2820亩(在无林地上培育新林),安装围栏40720**米。
2.4要求质量标准:符合项目作业设计建设标准;
2.5最高限价:¥****600元(大写:肆佰零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2.6计划工期:2024年12月底完工
2.7招标范围:**县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省级补助)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面积2820亩(在无林地上培育新林),建设内容包括整地、苗木购置、栽植、围栏等内容,详见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17:00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4.2按照河****办公室《关于**省各级公共**交易平台对接**省公共**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市县一体化公共**交易平台已完成与**省公共**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腾翔签章)、******公司(**林果介质+**CA签章)。自即日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CA、**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交易中心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cn:8181/)或在省公共**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CA:150****1277 400-****-3337
**CA:189****3700 400-****-3355
4.3投标人如未在**公共**交易平台新版网站完成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财政厅《****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承审批字{2023}70号文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须在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n/ggzy/index_wc)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未上传按无效投标处理。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n/ggzy/index_wc),凭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7.3详细投标流程见**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7.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6开标时各投标人无需提供各类证件的纸质版原件,以投标人在**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清晰度、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标人可以要求在投标有效期内任一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进行复核。
8.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根据****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本项目施行“评定分离”。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省围场县围场镇
邮 编:068450
联 系 人:冯彬
电 话:0314-****588
招标代理:****
地址:围场县友联商厦七层
邮编:068450
联系人:王蕾
电话:0314-****387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改革局
电话:0314-****085
电子邮箱:/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省围场县围场镇
联 系 人:冯彬
电 话:0314-****588
招标代理:****
地址:围场县友联商厦七层
联系人:王蕾
电话:031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