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千华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居千华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居千华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跟踪审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区新海路东、**西**。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2717.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6037.84平方米。项目整个地块内包含高层住宅、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门卫、生活泵房、配电房、物管、商业、社区用房、****幼儿园等配套用房;并配套建设水、电、气、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总造价约16亿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驻场、审核招标文件、审核相关合同、审核工程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市场询价、市场调研(需出具咨询报告)、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全过程跟踪审计中的工作底稿等所有相关资料。
2.4 服务期:暂定10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最高投标限价:39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2月至 2024年7月);
3.5项目组成员中驻场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至少为本项目配备2名(其中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各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驻场。(驻场人员须在《项目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备》中注明,否则视为无驻场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
3.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住宅类单项合同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注:1、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者审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若上述提供资料体现不出工程内容、投资额等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
3、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它要求:
3.8.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2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市**区**东路36号**大厦19楼191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整,售后不退。
4.2获取方式:从“**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180.****.123:8100/)线上报名后至****(**市**区**东路36号**大厦19楼1919)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务必提前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报名,否则不予接收。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否则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本项目。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区**东路36号**大厦9楼91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区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七、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市**区海昌北路66号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东路36号**国际大厦19楼 |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7196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6882 |
联系人:徐富玲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承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