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610124106217GB0000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县610****06217GB0000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4-08-19 18:09
项目名称 | **县610****06217GB0000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19 18:09 至 2024-09-03 18:0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14961.47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0804)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尚村镇,耿峪河以东、钟虎路以西、张屯村村庄以北、连共线以南 | |||
经度 | 108.443030 | 纬度 | 34.14280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19 至 2024-08-1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986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9868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焦志豪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77****655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云塔南路1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610****06217GB00003号地块位于**省**市**县尚村镇,耿峪河以东、钟虎路以西、张屯村村庄以北、连共线以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44303°、北纬34.14280°。地块总面积为114961.47 m2,折合172.442亩。地块原属**县尚村镇圪塔头村和张屯村的水浇地和农村道路,后于2022年9月30日获批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已完成土地征收,但尚未出让/划拨,属于待供地阶段。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规划局。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教育用地(0804)”。 项目组于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4日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可知: 调查地块在2014年之前一直为耕地,主要从事大宗作物的种植,如小麦、玉米等。2014年~2023年6月,地块内局部区域陆续开始从事苗木种植活动,截止2023年6月,地块内仅有小部分区域从事猕猴桃、小麦的种植,其他区域均种植为苗木等。2023年7月至今,地块内农业种植陆续终止,地块内苗木陆续移挖,地块变为空地,为地块后续开发做准备。相邻地块历史上至今一直为农用地,从事农业种植活动。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有养殖活动,但经分析认为,养殖活动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环境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作为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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