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中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2024年**县中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1:00时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337.6115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 193 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 2 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得分 | 质量目标 |
**** | ****401.00 | 180 | 97.05 |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 | 潘友萍 | 郑祥党 | 章合暖 | 吴彬彬 | 蒋秋玉 | 林建国 |
证书及证号 | 二级建造师 浙****023 ****03798 | 工程师证****8312 | SGL202****0678 | 浙水安 C202****0708 | SGL201****0721 | 浙水安 C202****0514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 原因 |
台****公司 | 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编制依据中写明2024年**县大溪边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施工图预算。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4.3.3条款中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0)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公司 |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承诺书后未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3.投标承诺书”的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2日18:00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县公共****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225(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