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部新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宁**部新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宁**部新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 1.3 建设地点:**县 1.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宁**部新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主要包含宁**部 华**、东庄镇、蒋集镇、****开发区范围内供水管网敷设、水表安装、检查井施工、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6质量目标: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7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华**;第二标段为东庄镇; 第****开发区;第四标段为磁窑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9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280.56001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华**控制价为 312.754946万元;第二标段东庄镇控制价为384.377777万元;****开发区控制价为300.408523万元;第四标段磁窑镇控制价为283.018767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各个标段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 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 3.1 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 3.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 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 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9月12日9时00分(**时间)。 4.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 七、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7.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7.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7.3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0****3022 7.4 监督部门:宁****办公室 电话:0538-****966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地址:****水库以北100米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538-****513 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文庙街道复圣大街1599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0****3022 邮箱:****@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