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4】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县; 2.1.2项目概况:建设与改造老旧雨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包括:1.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DN200-1400mm雨水管网58432米、DN300-400mm污水管网81650米等,排水户全部接管;2.泵站建设与改造,****泵站22座;3.排涝通道建设,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水体整治工程65处;4.智慧平台建设,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1536套,****中心联网等。设必要的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中心联网等。工程总投资约为3.5亿元。 2.1.3合同估算价:410万元; 2.1.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1.5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乡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县城管网溯源排查改造、城市生命线之排水防涝系统建设(智慧平台建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验收、备案及各类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设计概算等各项概算指标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应通过图审,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图审的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6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提交方案深化设计后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图纸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条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保证金:无。 ⑥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网 ⑦特殊说明事项 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不良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Ⅱ、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Ⅲ、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Ⅳ、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办公室《****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官网 (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交易中心官网。 CA证书办理点:①**市**路16****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503300、153****2178。6.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00秒。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1)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内容包括: ①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 ****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详见下表)
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评审如下: (1)详细评审(针对通过初步评审单位进行详细评审)
(2)定标候选人数量:7名(不排序)。****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采用票决法:****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4)定标标准: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作为定标标准;其主要有以下几个定标因素: ①评标环节企业业绩得分高者优于得分低的。 ②对拟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并对答辩的内容进行评价。(拟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在定标会当天到场答辩,如不到场作自动放弃处理,招标人将提前2天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定标候选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③评标环节技术标得分高者优于得分低的; 注:以上材料及依据以投标人上传****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准,不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8520 招标代理人:**** 地址:**县园林南路288号北中庭业务一部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89****7386 11.公共**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05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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