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市2024年4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市**市星子镇、大路边镇、龙坪镇、瑶**。
2.3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所有内容。
2.4建设规模、标准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为**市2024年4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市星子河联西水联西村段治理工程、黄桥水(袁屋村段)治理工程、**市保安河长**迳头至701段治理工程、**市星子河大塘至大路边村段治理工程)。
①**市星子河联西水联西村段治理工程:星子河联西水联西村段治理****水库溢洪道出口,终点为星子河主河涌,治理河道总长 3. 342千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总长2.224千米;**护岸总长 2.098 千米;**排水涵2座;重建洗衣台1座,下河步级9处;**农用桥5座;加固水陂2座,重**陂2座。
②黄桥水(袁屋村段)治理工程:起点为沙坪桥往上游约1.5千米处附近,终点为步津河汇入黄桥水**处,治理河道总长 5.184 千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总长度为长5.184千米,全段清淤范围桩号 BJH0+000~BJH5+184;对迎流顶冲、岸坡崩塌及靠近村庄、农田的河道两岸岸坡和坡脚进行防冲加固,两岸护岸固脚长度共计 5.903千米;在桩号BJH2+173~BJH2+301 河段右岸设置一处景观节点工程:**陂头3座,26座下河步级,界桩 52 根等。
③**市保安河长**迳头至701段治理工程:提高保安河长**迳头至701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内防洪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本工程治理范围包括保安河长**迳头至701段及金**水下游**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度 4.6km,其中长**治理河段长度 4.0km,金**水治理河段长度 0.6km;河道清淤疏浚3.6km;**护岸护坡4.973km;**级配碎石机耕路 1.375km,亲水步道2.765km;**固基陂2座、洗衣台8座、人行步级 22 座、界桩 111 个、增设三要素(24 小时)监测设备套 1等。
④**市星子河大塘至大路边村段治理工程:包括星子河大塘至大路边村段。工程治理河段范围为:治理河段起点位于潘家村下游 300m 渡槽处,终点为大路边镇新圩路下游 100m 支流汇合口处,河道治理长度 5.0k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3.1km;**护岸护坡 6km;**排水涵管9座;**景观固基陂1座、加固陂1 座、洗衣台8座、下河步级 22座、**农桥1座、界桩125 个、增设三要素(24 小时)监测设备2套等。
2.4.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其中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295.34万元;其中包含施工**费及设备费4057.57万元[施工**费包含施工临时工程317.0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62.90万元),基本预备费222.64万元],勘察费34.21万元,设计费68.71万元;环保工程费53.11万元(其中:**费49.04万元,预备费4.07万元),水保工程费81.74万元(其中:**费77.25万元,预备费4.49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1.3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1.4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具有水行政****协会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④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
⑤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水行政****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网站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三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2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3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分别提供相应的岗位证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3.3.4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能兼任,(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项目组人员近3个月(含本招标公告发布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二代身份证。
3.3.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9月09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9日20:00至08月25日09:00(**时间,下同),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投标人必须于08月25日09:00前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交易中心****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详细咨询电话:020-****0006。
6.1凡提供符合必须要求资料的投标登记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同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的时间:2024年09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市天**路 28 ****广场中座 7 楼)开标室;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注:“备用U盘”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备用U盘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包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含PDF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镇兴武路2号 地址:**省**市**区**路111号**大厦16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薛工、余工
电话:0763-****073 电话:020-****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