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中心】云梦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提升改造项目(EPC)云梦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提升改造项目(EPC)(第二次)(HBYM-202407SZ-013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提升改造项目(EPC)**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提升改造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提升改造项目(EPC)****改革局以云发改审批[2022]306号、云发改审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执法局,代建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城南、**垃圾中转站 建设规模:**一座规模10 吨/****中心540m2;对城南规模100吨/日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对**规模100吨/日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包括改扩建垃圾压缩间706.75m2;配备3辆25吨转运车、8套18m2连体式压缩箱、60套垃圾分类亭等附属配套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提升改造项目(EPC),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图预算、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4 合同估算价:2333.57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333.57万元(**工程费2308.6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4.89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设计: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购方要求:采购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由单独的联合体成员担任,也可由联合体其它成员兼任)。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1000万元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 3.1.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可兼任);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2024年近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3.1.5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信誉要求。3.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3%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1%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票决计分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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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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