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医院”)拟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医院一批医疗****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前期采购需求及预算价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一、询价须知
1.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公告“三、商务要求”的规定。
2.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 2024年 08月 26 日09:00 时-2024年08月26 日17:30 时前,向我方递交书面询价函,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控制价。
3.供应商如提交询价函报价,即表示响应我方的服务要求,如果出现虚假应标,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过程中需执行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本次项目基本需求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采用市场公开调研方式,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发布征集邀请信息,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公开调研活动。
(三)调研评审内容如下:
1.拟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合理性,产品功能、性能要求,配置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并出具咨询意见和建议。
2.拟采购设备功能需求配置是否合理,****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的需要,各项指标是否明确、清晰、无歧义,并出具咨询意见和建议。
3.拟采购设备的采购预算、标的金额的合理性。根据市场产品情况以及近1~2年类似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价格合理分析拟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设置是否合理,有无预算偏高或偏低的情况,并出具咨询意见和建议。
4.拟采购设备的采购包设置是否符合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划分采购包,并出具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成果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告需经采购人进行确认后出具,出具的采购标的物采购需求技术参数部分市场调研报告1式2份。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收集费用、资料整理归类费、报告编制费、人工费、加班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
2.服务时间:采购人下达任务事项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4.1设备(软件)采购项目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款。
4.2成交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前需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后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付款方****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5.违约责任:
5.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5.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3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应当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解决争议的方法
6.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人民法院起诉。
7.履约验收:
7.1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文件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竞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及相关行业标准自行组织验收。
7.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8.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供应商投标函组成
(一)报价函(本次询价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二)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参加);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
4.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同类历史服务证明材料≥2份(各级****医院医疗设备类产品市场调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五、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省**市宝**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项目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老师,13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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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