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公告 |
项目编号: | **** |
公告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选择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类别: | 服务 |
各包的描述: | 详见选择公告 |
各包技术指标: | 详见选择公告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从2021年8月1日起),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从2021年8月1日起),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拟任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3)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 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中的人员为申请书中承诺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下经业主同意后允许采用同等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申请人具有****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企业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网页登记截图);(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按8、9、10、11、12、13条文要求提供**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类似项目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截图为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5)确定中选人后,业主有权要求中选人提供相应资质、人员及业绩原件进行复核,如存在不属实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选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注: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附相关资料,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人员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申请人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完成注册。 8.招标代理业绩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代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招标等形成的代理业绩。 9.招标代理业绩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项目业绩,不包括其造价、咨询、代建、项目管理等业绩。 10.招标代理业绩中的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按《**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代理的**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绩,与本项目代理招标所要求的程序、方法以及适用的规定一致、相似或相同,简称类似项目业绩。 11.招标代理机构的类似分类项目业绩的认定。 在具体项目的比选活动中,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当是已录入到****建设厅(http://jst.****.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业绩信息,未录入的业绩在比选审查时不予认可。同时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供有系统业绩信息截图、业绩委托合同、中标(选)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接受项目业主审查确认。 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关信息特别是业绩信息将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录入虚假信息的,可凭有效线索或证据向**省****总站举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规定删除该信息并对该招标代理机构严肃处理。 12.在招标代理机构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取得的代理业绩,简称类似分类项目个人业绩。 13.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类似项目个人业绩,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此项目必须是招标代理机构的类似项目业绩; (2)按****委员会、****管理局制定的《**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规范文本)》(CH—01—0501)签订并备案的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人员的个人业绩。 注: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招标等形成的代理业绩不重复计算。所有截图和证明材料文字内容应清晰可辨。 |
获取比选文件式: | 下载(详见附件)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3日16:00时(**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9:30时(**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市犀浦泰**街186号)明德楼四楼会议室(1410) |
评审时间: | 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时(**时间) |
评审地点: | ****(**市犀浦泰**街186号)明德楼四楼会议室(1410)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建设处 黄老师: 183****2227 计财国资处 刘老师: 028-****3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