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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
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
为组织申报好**县2025年省级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字〔2024〕1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一批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支持范围
支持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化利用。****中心完善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应辐射带动30个养殖场户以上,3000猪当量以上。三年内已享受国家和省级畜禽粪污**化利用资****处理中心不予支持。
****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三年内已享受国家和省级畜禽粪污******养殖场不予支持。
****养殖场户配建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
支持内容
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化利用。****处理中心粪污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及还田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支****养殖场户建设粪污暂存或处理设施;原则上不支持****处理中心。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资金用于节水、清粪、雨污分流、粪污贮存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养殖场向氨、碳减排方向改造。
****养殖场户配建设施设备。****养殖场户建设粪污贮存、处理、还田设施设备。
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通过奖补方式对实施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得高于50%。
补助标准:养殖密****处理中心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养殖场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养殖场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实施主体
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化利用的实施主体为养殖密集****处理中心****养殖场户,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实****养殖场,****养殖场户实施主体为配建粪污设****养殖场户。
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撰写项目申报书报送至****畜牧兽医股。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311-****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