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2024年**市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2024年**市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入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市第二批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总额为248万元,根据方案安排,在**市高村镇、段芦头镇、薛吴村乡、大屯乡、明化镇、垂杨镇、王道寨乡、紫冢镇、苏村镇、南便乡、大村乡、凤岗办、南杜办、北胡办、西丁办选择合适区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实施面积约3万亩。
二、补助环节
玉米收获;秸秆还田、旋耕;小麦播种。
三、报名条件
1、拥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范围内。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工商注册地为**或在**设有固定分支机构优先。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供销系统的社会化服务任务实施主体严格限定为社有企业、基层社(登******社的不包括在内),并同时满足以上规定的四个条件。在股权比例上,供销**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以**省供销总社公布的**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入库名单为准。
四、遴选程序
1、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2)地点:******社412房间。(3)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省社入库证明 ③其他辅证材料
2、遴选入库:****供销社对报名的服务组织提供的资质材料、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有效期内报名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列入**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入库名单。
3、公示: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供销社微信公众号,将实施主体拟入库名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被提出异议的,进行举证核实,经查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公示期无异议的,纳入项目实施主体名录库。
联系人:陈宏 电话:031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