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乡梨朱村幸福角园及道路修建工程
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燕山乡梨朱村幸福角园及道路修建工程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燕山乡梨朱村幸福角园及道路修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绿化改造、厕所改造、**道路。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履行日期:30个日历天
4、采购预算:592605.06元,最高投标限价:503714.30元
5、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南路818(心里程科技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59****6235
6、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省蚌****政府西附楼101号
联系人:曾陈桦 电 话:131****7277
7、公告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 2024年8月21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
名称:****
地址:**省**市**县****花园3栋115号
成交金额:475050.00 元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单位地址:**市**区**路81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159****6235 。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市**大道3858号1#楼6层,联系电话:0552-****202。11、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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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项目名称: | 燕山乡梨朱村幸福角园及道路修建工程 |
采购人: | **** |
同级财政部门: | ****财政局 |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 0552-****202 |
上级主管部门: | ****政府 |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0552-****135 |
信息发布主体: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8-20 9:30 |